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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党组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03-03 , 2020 / 998 次阅览

各市委教育工委、各市教育局,省内各高校党委:

为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2月28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教党〔2020〕1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和教育部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实际,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继续推迟学生返校。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制定科学可行的在线教学方案,加强组织管理,规范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活动。未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批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学生返校前开展线下培训活动。具体返校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提前一周向社会发布。

各高校要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推进就业工作方案,协调用人单位开展线上招聘活动,推动“云宣讲”“视频双选会”“在线面试”等新型招聘形式,多措并举做好稳就业工作。

请各地和各高校将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辽宁省教育厅

2020229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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